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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包携带规定:
1、计费行包每100千克千米运价按车型运价的1.5倍计算。
2、旅客自行携带的行包,超过规定免费重量[全票(包括伤残军人票)每票为10千克,半票为5千克]的,按行包计费。占用座位的,按实际占用座位数购票。每张运单费用合计尾数不足1元时,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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