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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扬汽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品运输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10-31
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扬州市扬汽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拟购置4辆6*4危化品牵引车含承运介质为汽、柴油的不锈钢易燃液体运输半挂车及1辆单车(四轴,荷载大于20吨)罐体承运介质为汽、柴油的危险品运输车,共计5辆。现就本次车辆采购对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扬州市扬汽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品运输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SZZZBDL-2025082号
二、招标项目简介及招标控制价
本次招标计划拟购置4辆6*4危化品牵引车含承运介质为汽、柴油的不锈钢易燃液体运输半挂车及1辆单车(四轴,荷载大于20吨)罐体承运介质为汽、柴油的危险品运输车,其中4辆6*4危化品牵引车含承运介质为汽、柴油的不锈钢易燃液体运输半挂车,招标控制价为232万元,单个车辆招标控制价为58万元/辆;1辆单车(四轴,荷载大于20吨)罐体承运介质为汽、柴油的危险品运输车,单个车辆招标控制价为45万元/辆。总招标控制价为277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单个车辆招标控制价及总招标控制价,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相关法律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8)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备注:
①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为非企业法人等,投标文件中第(5)、(6)、(7)项中证明材料等须用相应文件证明替代。
②投标人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③代理商作为投标人时,须提供所投品牌汽车制造商对本项目的销售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制造商营业执照(提供授权证明文件及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投标人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所投产品须在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目录内,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招标公告的发布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0月31日
2、招标公告发布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江苏省扬州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五、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月7日 9:0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2楼招标代理部(扬子江北路万科彩虹汇万科城22幢)
3、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报名阶段对相关报名材料进行核验,按照报名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有效报名单位,逾期或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六、澄清文件要求及招标文件修改、变更
已报名投标人如有澄清要求,请将澄清要求的书面文件(原件)在11月10日17:30(北京时间)前送达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招标代理部(扬子江北路万科彩虹汇万科城22幢)(地址同招标文件购买地点),逾期不予受理。
所有招标文件的修改和变更信息均公布在招标公告发布平台上,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关注网站发布的信息。
七、本次车辆采购项目相关说明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交付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车辆,交货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付款方式:
第一次付款: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
第二次付款:在车辆交付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作为进度款;
第三次质保尾款:自车辆完成上牌手续并投入正常运营满6个月后,经甲方确认无质量异议,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10%合同尾款。
八、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文件接受开始、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5年11月21日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2楼招标代理部(扬子江北路万科彩虹汇万科城22幢)
投标文件接收人:卢工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1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2楼开标室(扬子江北路万科彩虹汇万科城22幢)
十一、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扬州市扬汽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扬州市文昌西路530号
联系电话:0514-80975050
联 系 人:阮惠靖
采购代理: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联系地址:扬子江北路万科彩虹汇万科城22幢
联系电话:17625854725 
联系人:卢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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