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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春节职工福利采购招标公告
2022-12-07 14:46:24
根据《扬州交通产业集团采购管理办法》和《江苏省扬州汽车运输集团公司采购与资产出租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公司2023年春节职工福利将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项目供应商。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江苏省扬州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春节职工福利项目
二、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三、企业资质
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食品生产或销售,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2年1月1日以来有3次以上(含)为扬州市范围内机关、企事业单位供应5万元以上(含)福利物资(食品类)业绩。投标单位或母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单位在扬州市区范围内经营一家(含)以上实体商超(实体门店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投标人需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违规处理。
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
6、成交供应商供货产品各项技术、安全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保质期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否则采购方拒付采购款项,并有权要求中标人按照《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赔偿采购方。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项目简介
本次招标采购食品套餐、日用品、自由组合套餐共计1000份(具体数额以最终合同确定)发放职工,总额约人民币70万元。(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12月7日至2022年12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至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部530号西部枢纽办公区419室。
报名时需提供投标函(原件)、资格声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通过审核后缴纳投标保证金。
六、澄清文件相关信息
已报名客商如有澄清要求,请将澄清要求的书面文件(原件
在2022年12月14日下午5:00前送达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部530号西部枢纽办公区419室,逾期不予受理。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2年12月28日上午 9: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8日上午 10: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部530号西部枢纽办公区419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肖蕊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八、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8日上午 10:00
开标地点:江苏省扬州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楼427会议室(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530号西部客运枢纽办公区)
九、本次招标相关事项
联系人:肖蕊      联系电话:0514-80975013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江苏省扬州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银行渡江桥支行,8630020109001811。
十、特别提醒:
1、保证金缴纳到银行后,取得有效的银行缴款凭证,投标人凭有效的银行缴款凭证递交投标文件,未交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供应商在投标、合同签订、供货履约等环节弄虚作假的,作相应的违约处理。如供应物资为假冒伪劣产品,采购人将按照《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追究供应商责任。
3、请各供应商关注扬汽集团公司网站可能发生的招投标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4、请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如有疑问请及时来人、来函、来电询问。
5、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疫情防控期间,凡参加投标的相关人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下程序:
1) 投标人授权委派人员不得超过1人并且该授权委托人应递交投标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2) 投标人授权委派人员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递交具有其本人签名的承诺书:本人承诺14天内未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未接触过疫情高风险重点地区人员,未与确诊、疑似病例和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有聚餐、聚会、大型会议、其他大型活动等密切接触史,如存在隐瞒上述情况,本人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参加投标、评标的相关人员应自行佩戴口罩及其他必备的防护用具;
4) 投标的相关人员进入投标现场后,应在开标室等候并与其他人员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得随意走动;
5) 上述要求至国家疫情防控下发最新通知时废止。
                     江苏省扬州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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