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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2018-11-22 09:00:04

 招标公告

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江苏省扬州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汽车零配件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江苏扬汽集团汽车零配件供应商采购
项目编号:YQJTCG-20181001
(1)标段一:滤清器类采购
1包:蚌埠金威牌滤清器采购;2包:潍柴专用滤清器采购;3包:德国曼滤清器采购;4包:上海弗列加滤清器采购;
(2)标段二:润滑油类采购
1包:美孚润滑油采购;2包:嘉实多润滑油采购;3包:潍柴专用润滑油采购;4包:龙蟠润滑油采购;5包:凯盈润滑油采购
(3)标段三:轮胎类采购
1包:米其林轮胎采购;2包:普利司通轮胎采购;3包:双钱轮胎采购;
(4)标段四:蓄电池类采购
1包:风帆蓄电池采购; 2包:骆驼蓄电池采购; 3包:双帆蓄电池采购
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清单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分为四个标段采购,每个标段按不同品牌分包采购供应商,每包选取1名供应商,本项目服务期限3年。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 投标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营业执照中需包含汽车零配件采购范围,并在有效期内;
2 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客车配件供应商服务项目。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备查的,请单独封装,并在信封上注明“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如不能提供原件,请提供当地公证部门的公证书。(上述原件备查的相关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本项目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1、凡有意向投标人,请于2018年11月22至11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 14:00-17:00),到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扬州开发东路一号金地带大厦11号楼72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包,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 “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网”、“江苏扬汽集团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网”、“江苏扬汽集团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8年12月 13日 上午 9 :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12月 13 日 上午 9 :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扬州开发东路一号金地带大厦11号楼7楼开标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刘工
、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 13 日 上午 9 :30
开标地点: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扬州开发东路一号金地带大厦11号楼7楼开标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代理单位: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铮
电话:0514-80388598 、15705259373
邮箱:1025291500@qq.com
(二)采购单位:江苏省扬州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业务联系人:孙文联0514-80976021
法务联系人:刘德政0514-80975078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每包段)。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南京城南支行
账  号:409500100100034201
请备注:投标保证金YQJTCG-20181001
投标保证金(只接受电汇)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18年12月 13 日 上午9:30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指定账户。(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投标人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江苏省扬州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1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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